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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1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復習重點(7)
http://scionofkirkland.com       2011-09-06      來源:河北公務員網
【字體: 】              

  第十三章 債權概述

 

  一、 債的概念和分類:①合同之債vs.非合同之債②特定物之債vs.種類物之債③簡單vs.復雜之債④單一之債vs.多數(shù)人之債⑤按份vs.連帶之債(民通規(guī)定連帶之債的情形:①個人合伙②企業(yè)聯(lián)營③委托代理授權不明④連帶保證⑤共同侵權人)

 

  二、 債的發(fā)生

 

  1. 合同之債

  2. 侵權之債

  3. 不當?shù)美?/p>

  1)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2) 要件:①須一方獲利益 ②獲得利益沒有法律依據 ③他方受到損害 ④獲得利益與受損害之間有直接因果關系

  3) 對不當?shù)美畟幚恚翰划數(shù)美怯刹划數(shù)美诉`法行為造成的①善意:現(xiàn)存利益②惡意:返還全部利益

  4. 無因管理

  1) 沒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進行管理或服務的,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費用

  2) 要件:①須為他人管理事務 ②須有為他人某利益的意思 ③須無法律的根據

  3) 無因管理之債處理:管理人有權請求償還因管理事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本人負有償付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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