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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6年河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練習題(79)
http://scionofkirkland.com       2016-03-08      來源:河北公務員考試網
【字體: 】              

  1.某日,小劉開車與小王約好一同去郊游,途中因闖紅燈駕駛當場將行人甲撞死,并致行人乙重傷。小劉欲送乙去醫(yī)院救治,小王因為害怕阻止其救治,二人駕車逃離事故現場。因時間延誤,乙不治身亡。關于本案,下列說法哪項是正確的>?(    )


  A.小王不構成犯罪,小劉構成交通肇事罪


  B.小劉、小王均構成故意殺人罪


  C.小劉構成交通肇事罪和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小王是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的共犯


  D.小劉、小王均構成交通肇事罪


  2.對于我國案件審理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種說法正確?(  )


  A.兩審終審制,但最高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即為終審判決


  B.單純的兩審終審制,兩審后當事人不得上訴


  C.一審終審制,但當事人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復核


  D.一審終審制,但允許當事人上訴


  3.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按照我國法律規(guī)定屬于(  )。


  A.限制行為能力人


  B.無行為能力人


  C.有行為能力人


  D.有限責任人


  4.某村民委員會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


  A.村委會規(guī)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標、拍賣等形式實行承包經營


  B.村民乙外出經商,村委會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內放棄承包權


  C.村民丙全家轉為城市戶口,村委會取消丙承包期內的承包權


  D.村委會規(guī)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婦女,承包地應一律歸還村委會


  5.行政復議的原則不包括(     )。


  A.便民原則


  B.公開原則


  C.調解原則


  D.及時原則

 

    河北公務員考試網(scionofkirkland.com)解析 題目或解析有誤,我要糾錯。


  1.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guī)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北景钢校⒁蜿J紅燈駕駛,應對事故負全部或主要責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后果,后又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故排除B、C兩項。另根據該解釋第5條第2款規(guī)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本案中,在肇事后因小王阻止小劉救治重傷者乙,使小王成為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小劉和小王均構成交通肇事罪。故本題選D。


  2.答案: A


  解析:


  兩審終審制是指一個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理即告終結的法律制度。但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案件是一審終審,因為最高人民法院是級別最高的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作出后不存在上訴和抗訴的問題,判決、裁定一旦作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這是兩審終審制的例外。故正確答案為A。


  3.答案: B


  解析:


  我國《民法通則》規(guī)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題目中不滿10周歲的精神病人,符合了年齡要求,符合無行為能力的界定,因此選B。


  4.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guī)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所以村委會無權禁止家庭承包經營以外的其他方式的承包,A選項錯誤。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9條規(guī)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愿將承包地交回發(fā)包方”,所以乙有權在承包期內放棄承包權,B選項錯誤。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規(guī)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qū)的市,轉為非農業(yè)戶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fā)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fā)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所以C選項中村委會的決定合法。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0條規(guī)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fā)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D選項中一律收回承包地的做法不合法。


  故正確答案為C。


  5.答案: C


  解析:


  《行政復議法》中規(guī)定 【復議原則】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正確實施。因此本題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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