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原則主要適用于回答壓力類、組織類考題。公務員工作瑣碎復雜,有時候許多事情會相互沖突,根據輕重緩急的需要來處理事情,也是從事公務員工作所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例】一天早上你剛上班,有三件事,讓你馬上去做,你怎樣處理?
(1)你的領導讓你馬上寫一個工作方案,下午開會就用,并且你對這個工作方案,認為還有不妥之處。
(2)群眾上訪,牽扯到你負責的工作,需要你馬上去解釋,但是你對于需要解釋的內容還沒了解清楚。
(3)你同科室的小李被提干了,組織部馬上找你去做群眾談話。
【參考思路】生活中,我們會經常遇到這種同時都很重要,同時都急著需要解決的事情。這時,我們首先要冷靜地思考,沉著應對,千萬不要自亂陣腳。要本著“有理、有利、有節(jié)”的原則來處理這樣的問題。面對這三件事,我是這樣來處理的。
(1)我首先處理的是群眾上訪的問題,因為群眾來上訪,必定是帶著情緒來的,如果不能及時地解釋或處理好的話,往往會造成事態(tài)的進一步惡化,甚至會出現無法控制或意想不到的局面。所以,我馬上要把不了解的情況弄清楚,及時給上訪的群眾一個合理的解釋,讓群眾滿意。
(2)當然,在解決群眾上訪的事情前,我要及時向組織部的領導解釋清楚,如果有時間的話,我會當面去解釋的,可讓他們先找別人談話,或是推遲談話的時間。我想領導肯定會以大局為重,理解并支持我的。
(3)處理好這兩件事后,我會再處理工作方案的事。它下午才用,我完全可以犧牲中午休息的時間把它做好。當然,對于方案中我認為不妥的地方,首先要全面地分析自己的看法,因為自己認為不妥,并不代表著它確實不妥,畢竟每個人看問題的角度不同,所產生的結果也會不同。況且領導看問題的角度和眼光,要遠遠高于自己,所以,要全面分析自己的觀點及看法。其次,如果經過反復推敲確實認為自己的看法正確或領導的方案有不妥之處,可向有經驗的同事請教,參考一下他們的看法。最后,經過反復的論證,證明領導的方案有不妥之處,可向領導委婉提出,我相信領導會接受建議的。綜上所述,我們在生活中同時遇到幾件都非常緊急的事件時,一定要像鄧小平同志所說的那樣“冷靜觀察,沉著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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