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考,王希以裸分645分成為江西上饒市廣豐區(qū)理科狀元,由于通過了清華大學自主招生考試,他還獲得了40分加分,總成績達到685分的清華公布分數線。但江西省考試院公布的清華分數線是686分,拒絕認可清華分數線。
當地高中校長評價稱:這在高招史上聞所未聞,非?;闹?。但此事是非對錯并沒有涇渭分明,梳理清華與江西省考試院的爭論,以及審視王希面臨落榜風險的窘境,應該是清華違規(guī)預錄取又一次放了考生的鴿子。
錄取分數線確實由各省市區(qū)教育考試院公布,但確定過程卻是根據某高校在該省的招生計劃名額與考生報考志愿情況所形成的。在江西省考試院確定清華在江西錄取分數線時,清華并沒有追加計劃,于是劃定到686分。而在此之前,清華已與包括王希在內的幾名685分考生進行了接觸和溝通,承諾保證其報考清華能夠被錄取。清華發(fā)函要求將分數線確定為685分在后,所以,嚴格意義上說,江西省考試院此時并沒有錯,否則就有失高招程序的嚴謹性與制度化了。
但江西省考試院并非一點錯沒有,其錯在區(qū)別對待同為685分的另外兩名考生,對這兩名考生,江西省考試院認可了清華所發(fā)的另一份函。于是導致同是685分,王希直到目前與清華無緣,而其他兩名考生卻如愿以償,得到了清華在江西招生組所承諾的結果。換句話說,江西省考試院對同分考生,有的開了口子,而有的卻關上了門。但按照其有關負責人的說法:實際上沒有這樣的政策。
2015年2月,教育部曾專門下發(f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高校招生“26個不得”禁令。其中要求,不得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guī)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xié)議”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不得違反規(guī)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標準錄取考生;不得無計劃或擅自突破計劃規(guī)模進行招生……無論是清華還是江西省考試院,都有明顯違規(guī)之處。只不過,一個違規(guī)且放了考生鴿子,一個違規(guī)成全了清華的“預錄取”。
有關單位和部門違規(guī),讓考生得咎,無論如何于理不通。所以,兩大“巨頭”還是暫且放下“分數線之爭”,坐下來商討一番作為相對來說“小人物”的王希,命運將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