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時事政治熱點:助學金評定與食堂消費金額掛鉤?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定于11月29日筆試,眾所周知,國家公務員申論考試考查的都是社會熱點問題,前不久,國內(nèi)某大學的助學金評定和貧困生認定擬將食堂消費納入考核要素之一,引發(fā)社會關注。下面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www.chinagwy.org)對這一熱點予以評析。
據(jù)媒體報道,國內(nèi)某大學在認定貧困生和評定助學金時,將學生食堂消費情況列入評選依據(jù)之一,當時網(wǎng)傳若男生中晚餐消費高于7.2元、女生高于6.2元,則會被取消參評助學金的資格。雖然學校后來予以了相關澄清,但已經(jīng)引起了學生們的廣泛議論。
乍一看,這個新規(guī)非常合理,助學金是發(fā)給貧困生的,理當對貧困生作出明確界定;此外,評定標準基于食堂消費的“大數(shù)據(jù)”之上,也比較科學。問題在于,食堂消費是否是判定貧困生的必要條件?推行這樣的“精算”又有多少實際意義?
俗話說,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大學生正是風華正茂之時,好像“早晨八九點鐘的太陽”,如果身體所需的營養(yǎng)攝入不足,輕則面黃肌瘦,重則體弱多病。不管是不是貧困生,在經(jīng)濟條件許可范圍內(nèi)都應當吃得好一點。助學金原本就是對貧困生的補助,用于改善伙食何錯之有?如果僅僅因為在吃飯上多花錢就剝奪學生申請助學金的資格,于情于理都說不過去。
從可行性角度看,“精算”恐怕也是費力不討好。按照當前的消費水平,每頓飯6、7塊錢實在是緊巴巴,這樣的標準難免會“誤傷”許多符合參評助學金的學生。雖說“學生覺得有問題可以申訴”,但無論是學生申訴還是校方核實都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實際操作起來難度不小,應等論證成熟再推行為宜。
其實,推出這樣的“精算”新規(guī),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學生取得助學金之后揮霍浪費。畢竟在當下,類似的例子也不少。當然,在具體操作中學校應更多地通過宣傳教育、輔導員談心等方式,引導學生把助學金用在刀刃上,而不是在學生吃飯方面精打細算、設卡盤查。
本文由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www.chinagwy.org)原創(chuàng)發(fā)布,作者:董躍武。轉(zhuǎn)載請注明來源,并保留作者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