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小張(化名)是湖北省一名,今年參加廣東省公務員統(tǒng)一考試,報考了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一個崗位,綜合成績名列第一,在100多名考生中脫穎而出,但他來不及慶祝就被告知其未被錄用,因“政審不過關”。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人社局向南都記者介紹,小張“大學實習鑒定表蓋了假章”。對此小張認為用人單位“在政審環(huán)節(jié)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并提出異議。
面試、筆試第一卻未被錄用
前日下午,小張來到江門,向南都記者講述了自己報考公務員的悲喜經(jīng)過。
小張是江西宜春人,在湖北大學畢業(yè)后,考上了湖北省的大學生村官,在武漢某國營農(nóng)場做了一年副大隊長,負責黨建工作,第二年轉入武漢某街道辦事處綜治信訪維穩(wěn)中心任職,主要做司法調解的工作。由于對公務員接觸比較多,對這一職業(yè)比較了解,今年他報考了廣東省公務員統(tǒng)一考試,報考了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部提取崗的職位,面試、筆試都是第一,綜合成績70多分,也是報考這一崗位的100多名考生的綜合成績第一名,體檢合格,進入最后的政審環(huán)節(jié)。
今年5月26、27日,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兩名領導到武漢對小張進行政審,與小張單位的領導、同事座談,跟他本人談話?!八齻儾殚喠宋业膫€人檔案,我也遞交了計生、無犯罪記錄證明,現(xiàn)在單位工作期間年度考核表、工作鑒定表等材料,她們均表示滿意,沒有向我提出任何異議?!毙埡芨吲d,以為自己肯定能被錄用。
豈料事情發(fā)生變故。6月23日,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了江門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一批名單,有2人被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錄用,小張并不在列。
被告知“政審不過關”
考了第一,卻未被錄用,小張很焦急,6月25日,他搭車趕到江門市人社局問詢?!八麄冋f用人單位政審報告還沒遞交上來,他們不清楚情況,要直接聯(lián)系用人單位?!毙堄谑窍群蟠螂娫捳医T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和中心主任,得到的答復是“耐心等候,尚在研究”。
小張說,在多次追詢下,7月10日,他得到用人單位答復“政審不合格”,“大學有個實習報告有問題”。小張當場提出無法接受政審結果,用人單位說可以在一周內(nèi)申請復核。
小張于是寫了一封申訴信,對政審提出了六點疑問:一、政審從5月26日開始,到6月23日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錄用人員公示,再到7月10日口頭告知本人政審結論,期間他一直未收到答復,造成申訴有效時間不足;二、政審結果如何反映是考核工作班子集體研究后確定的考核結果,而不是用人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私底下單方面做出的?三、政審不合格是否應該有明確的政審考察報告?四、在政審結論未作出之前,用人單位是否已著手對遞補人員進行體檢、政審工作?如果存在這種情況,符合相關程序嗎?如果不符,是否屬于超越和濫用職權?五、政審過程其他考生都要填政審表、交三張一寸相片而我不用,是我特別還是用人單位在政審一開始就已經(jīng)未卜先知我政審不能合格?六、如果我的政審被不合格,進行遞補時,是否會公布遞補人員的綜合成績、現(xiàn)工作單位及是否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導存在人事回避關系?
小張自認為“作為一名服務基層且考核連續(xù)兩年被評為優(yōu)秀的大學生村官”,自己“工作務實勤奮、兢兢業(yè)業(yè),生活積極健康”,希望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答復”。
實習鑒定表蓋了假章
前日下午,南都記者跟隨小張來到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該中心主任王逵昱等三位領導與小張面對面,針對他提出的疑問進行了答復。
“我們在考察過程中,發(fā)現(xiàn)小張一份大學實習鑒定表的公章是假的?!蓖蹂雨耪f,之所以在7月10日才告知小張政審不合格,是因為期間一直在進行核查了解,所以也沒有要求小張交相片。王逵昱當場出示了兩份蓋有公章的復函,分別是小張所在學校的一份畢業(yè)實習獲取學分的證明,以及江西省某銀行關于小張未在該行實習的說明。
王逵昱說,“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文件第四條第二款”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包括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小張實習鑒定表蓋了假公章已經(jīng)違反了這一點要求,所以考察不合格。”
王逵昱還解釋,這次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開招錄4個崗位,小張只是業(yè)務部提取崗的第一,其余三個崗位各有第一名,6月23日公示的是其中兩個崗位,與小張的崗位無關,另一名考生在體檢時發(fā)現(xiàn)懷孕,所以也沒公示。
對此,小張也承認“實習鑒定表的公章是假的”,他解釋“因為在江西實習,學校在湖北,為了省事,自己沒有去找實習單位蓋章,而這份實習鑒定表最終也得到了學校認可,領導也簽字確認,我也順利畢業(yè)”。
“那時同學們都認為沒有關系的,圖省事都沒有去找實習單位蓋章?!毙埥忉?。他認為,自己大學畢業(yè),當了兩年村官,作為社會考生,用人單位不應該拿大學時期的一份實習鑒定表判定自己不合格。
昨日下午,江門市人社局分管公務員管理工作的副局長劉學文表示,根據(jù)國公局發(fā)[2013]2號文件,對考生進行錄用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包括重點了解考生在敬業(yè)奉獻、誠實守信等方面的表現(xiàn)。劉學文說,該局前日收到江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遞交的考察報告,顯示小張確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所以未被錄用。
“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中,我們也發(fā)現(xiàn)一些考生不在意的地方,比如在學習、工作期間的成績、獎懲記錄、個人履歷,如果出現(xiàn)造假行為,肯定過不了關。”劉學文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