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陶縣2021年公安局警務輔助勞務派遣人員公告
為充分實現(xiàn)全縣社會治安平穩(wěn)、和諧發(fā)展,結合公安工作實際,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局警務輔助勞務派遣人員30名。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依法、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程序,規(guī)范運作。
二、招聘崗位、對象、形式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警務輔助人員30名,男25名,女5名。
(二)招聘對象:
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退役軍人、文秘、漢語言文學、新聞、心理咨詢等特殊人才優(yōu)先錄用。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開報名,通過體能測試、筆試、面試等程序擇優(yōu)錄用。
(四)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招錄后能夠服從組織安排。
2.五官端正、無紋身、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
3.限制在18周歲(2003年8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歲(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5.視力:雙眼矯正視力0.8以上;
6.體重:不高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報考:
(1)本人及直系親屬曾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直系親屬違法上訪,被司法機關處理過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具有其它違反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嚴格按照報名、體能測試、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公示等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組織報名
1、現(xiàn)場報名(8月20日-8月25日)
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初審和資格審查相結合的方式,并注明是否服從調劑。
報名時間:2021年8月20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館陶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
報名材料:
(1)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現(xiàn)場填寫《館陶縣2021年公安局警務輔助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確認無誤后簽字并按手印。
(4)藍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張。
2.資格審查(8月26日)
對現(xiàn)場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筆試考試。
(二)體能測試
測評時間:2021年8月27日(上午6:00-9:00)
測試地點:館陶縣陶山中學
測評項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4折返跑
評分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不達標;按實際體能測試達標人數確定入選人員。體能測試合格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組織考試
1.組織筆試考試(8月29日)
筆試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設定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于分數線考生不得進入面試階段,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
2.公布筆試考試成績(9月1日)
筆試考試評卷結束后,成績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按照進入面試人數和崗位招聘人數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3.組織面試(9月3日)
根據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不高于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等,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按照國家一類考試標準來進行。面試由評委現(xiàn)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匯總后取平均分。面試時間10分鐘,面試滿分100分。面試設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個招聘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四)確定擬聘人員
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擬聘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館陶戶籍者。如果仍相同,則全部錄取。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公布總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擬聘用人員全部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造成崗位空缺時,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考察主要是對考生人事檔案、“三齡一歷”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報考條件等情況進行審察??疾旌细裾哌M入公示環(huán)節(jié)??疾觳缓细窕蜃栽阜艞壙疾斓模毺峤槐救擞H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縣人社局公示欄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應有嚴重問題的一時難以查實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聘用人員待遇
實行勞務派遣方式,勞務派遣公司與招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縣公安局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協(xié)議。工作崗位由縣公安局負責安排,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由勞務派遣公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3年。工作期間,聘用人員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guī)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據相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xù)聘。
建立輔警工資待遇動態(tài)化增長機制,工資待遇執(zhí)行我縣最低工資標準+層級補貼+績效工資,并隨最低工資標準和周邊縣輔警工資待遇情況調整而調整,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實行層級化管理,由縣人社局、縣公安局根據《館陶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層級化管理辦法(試行)》確定輔警層級和層級補貼。
五、其它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事宜由館陶縣人才交流開發(fā)中心負責解釋。
(四)所有招聘環(huán)節(jié)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進行,報名、體能測試、筆試、面試時均需提供三日之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的報告。